简介
现行西班牙教育制度分新、旧两学制,旧学制系依照 1970 年颁布之「一般教育法」(Ley General Educativa- 简称为 L.E.G.E.)而制订施行。新学制则系根据1992年通过的「教育制度基本法」(Ley Organica General Del Sistema Educativa- 简称为 L.O.G.S.E.)而修订,1992年至93年为试验阶段,94年起采渐进式全面实施,原拟于1997年完成,但因西国政府经费困难,要延到公元2001年左右方能全部付诸实行﹐因此目前的情况是新、旧学制并存,同时适用。
新学制
新学制由「幼儿教育阶段」、「初级教育阶段」、「基本中级教育阶段」、「高等中级教育阶段」及「大学教育阶段」等五阶段所组成。 「幼儿教育阶段」由零岁起至六岁止 , 此阶段系自愿性质 ; 「初级教育阶段」(Educacion Primaria)共六年,即由六岁起至十二岁止;「基本中级教育阶段」(Educacion Secundaria Obligatoria)自十二岁起至十六岁止﹐共四年,其中前三年除有共同科目外并有占每周上课时数10%的选修课(前二年)及占每周上课时数20%的选修课(第三年),最后一年则实行分组教育,该分组教育有二类可能性,
甲类:自然科学组、地理历史与社会科学组、技术组,选修课提高为每周上课时数的30-35%。
乙类:区分为A、B。
A:数学组、自然科学组、技术或音乐与艺术组。
B:数学组、音乐与艺术组、技术或自然科学组,选修课则为每周上课时数的 25-30% 。
无论学生选择甲或乙类,皆须在三组中任选二组,结业后可获初中毕业证书(Titulo de Graduado en Educacion Secundaria),此阶段与「初级教育阶段」合称为「义务基本教育阶段」,与旧学制最大不同点为将原来的八年义务教育延长为十年。之后,「高等中级教育阶段」(Educacion Segundaria)中,初中毕业生可选择进入一般的高中(Bachillerato)就读或选择「中级专材职业养成教育」(Modulo 2 -Formacion Profesional Especifica de Grado Medio),如选择进一般的高中,则修业年限为二年,即自十六岁至十八岁,并实行分组教学,现分为技术组、人文与社会科学组、自然科学与卫生组、音乐组、艺术组,结业后可获高中毕业证书(Titulo De Bachiller),之后可选择进入大学或选择「高级专材职业养成教育」(Modulo 3 -Formacion Profesional Especifica de Grado Superior)。另如初中毕业生选择「中级专材职业养成教育」,修业年限亦为二年(十六岁至十八岁),毕业后如年满十八岁即可就业,或透过辅助性养成训练进入「高级专材职业养成教育」,完成此阶段(高级专材职业养成教育)专业训练后即相当于我国专科学校毕业,或就业、或续进大学深造。
大学教育阶段
西国目前共有四十八所公立大学,十八所私立及天主教会大学。所有大学皆享有自治权,各校并依其教学理念与宗旨各自拟订教学大纲,惟该教学大纲须经西国教育部主管大学事务最高单位之「大学委员会」(Consejo de Universidades)核可。一般各大学皆可设有「正式文凭」(Titulo Oficial)及「自颁文凭」(Titulo Propio)两种不同文凭之课程:
【一】正式文凭 :效力及于西国全国领土,该文凭且为西国教育部所认可及验证。截至2000年度止,经主管西国大学事务最高单位之「大学委员会」所认可,并经西国政府国家公报(B.O.E.)公布之第一及第二阶段正式文凭共一三六种﹐现行西国大学「正规学制」系采阶段(ciclos)制:
(1)第一阶段修业年限三年,修习学分数不得少于一百八十学分,每一学分上课十小时,结业后获颁下列三种文凭:毕业文凭(Diplomatura)、建筑技术文凭(Arquitectura Tecnica)及工程技术文凭(Ingenieria Tecnica)。
(2)第二阶段修业年限连同第一阶段合计共四或五年,某些特别科系如医学及工科则合计共六到七年,入学者须修毕、通过第一阶段全部课程,总修习学分数不得少于三百学分,每一学分上课十小时,结业后可获颁下列三种文凭:硕士学位文凭(Licenciado)、建筑师文凭(Arquitecto)或工程师文凭(Ingeniero)。
(3)第三阶段修业年限五年,须于两年内修毕三十二个以上学分课程,每一学分上课十小时,于修毕该课程后二至三年提出毕业论文(可申请延期一次,年限两年),如通过论文答辩则获颁博士学位文凭(Doctorado)。按西国各大学颁发之硕士及博士学位正式文凭皆系各校校长依现行法规以西班牙国王之名签发,一般约需时两年方可领取﹐当事人在西班牙办理学历证件翻译及验证手续时须送请西国教育部及外交部验证。
【二】各校自颁文凭:系仿效英美现行教育制度并为增强学生面对日新月异之技术与科学发展和文化领域之专业能力为成立宗旨,惟因不在西国正规学制内﹐该文凭爰不为「大学委员会」所认可,西国教育部目前亦不予验证,且各校在该课程之入学须知中亦明言,毕业后取得之学位文凭不相当于「大学委员会」或国家所认可之文凭。目前自颁文凭种类依课程性质差异、入学资格要求或修业年限不同﹐共有 Master(Magister)、Bachiller、Especialista及experto等数种﹐一般皆直接由各校校长、院长或主任签发﹐当事人在西班牙办理学历证件翻译及验证手续则须依序送请西国当地公证人、公证人公会、法务部及外交部验证。
西国实施新学制大学部份所受之影响
部份科系修业年限由原来的五年缩短为四年,医科缩短为六年,信息工程等维持六年。至采阶段制教学、修业年限、修习学分数、每一学分上课时数及获颁学位文凭种类等皆同。另各校自颁文凭虽不为西国教育部主管大学事务最高单位之「大学委员会」认可且西国教育部亦不予验证,惟在就业职场均肯定其修习实力,且与修博士学位者同属大学毕业后研究(Postgraduado)。
音乐、剧艺暨舞蹈专业艺术教育
西班牙之音乐暨舞蹈专业艺术教育共分初级(Grado Elemental)、中级(Grado Medio)、高级(Grado Superior)三级。初级修业年限四年﹐入学年龄无特别限制﹐惟须通过入学考试;中级修业年限六年﹐入学资格为须通过测验;高级修业年限四至五年(音乐)﹐舞蹈类修业年限则视其所学专业而定﹐二者入学资格皆须具高中毕业资格(Bachillerato)或已获颁「职(专)业文凭」(Titulo Profesional)并须通过入学考试。剧艺专业教育仅高级(Grado Superior)壹级﹐修业年限四年﹐入学资格须具高中毕业资格(Bachillerato)并须通过入学考试。此三类专业艺术教育经西班牙教育部「教育制度基本法」(L.O.G.S.E.)修订后﹐凡音乐学院(Conservatorio de Musica)、舞蹈学院(Conservatorio de Danza)及高等剧艺学校(Escuela Superior de Arte Dramatico)所颁发之高级文凭(Titulo Superior)皆已完全相当于西国大学正规学制之硕士学位(Licenciatu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