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申根签证(EUROPEAN SCHENGEN VISA)
源于1985年6月14日在卢森堡申根城签署的一份国际公约。该条约由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5国达成。协议规定了单一的签证政策,即凡外籍人士持有任何一个申根会员国核发的有效入境签证,可以多次进出其会员国,而不需另外申请签证。因此,前往西欧德、荷、法、比、卢5国旅行,只需获得其中一国的签证即可。
随着欧盟国家一体化进程的发展,申根协议国也不断增加。1990-1992年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希腊相继加入。1994年12月22日波恩会议决定次年申根签证生效。
1995年3月26日德、法、荷、比、卢、西、葡7国正式实施。以后意大利、奥地利、希腊也相继批准实施;今年3月25日北欧五国(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和冰岛)也正式参加此协议。因此,目前申根协议国的范围,覆盖了西欧、中欧、北欧和南欧等15个国家(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奥地利、希腊、西班牙、葡萄牙、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只有中欧的瑞士除外。
申根公约的突出贡献,在于赴欧洲的费用成本降低,作业时间大大缩短,行程计划弹性增加。
办理申根签证时应注意,首次签证是以三个月短期签证为主。其他如居留、工作、学生和访问学者签证等,并不属于申根协定的范围,须分别向前往国家的使领馆提出申请,其条件依各国条例而定。应选择首站抵达国家或主要停留国家申请签证,若只前往某个指定国家,则必须申请该国签证。
签证要求
申请短期的商务/旅游申根签证,你所需要提供的是可以证明你在签证到期前会离开的文件。各个国家所要求的文件有所不同,
但主要都会要求以下几项:
身份证明文件(护照等,注意你的英国签证有效期必须在3-6个月以上)。
申请表。可在使领馆领取或在网站下载打印。 (法国使馆提供的申请表
visaengl.pdf,PDF 格式)
你在英国的身份。由你雇主或学校发出的证明信。
银行帐目清单。(Bank Statment)
旅行文件,包括来回机票/车船票,预订旅馆的证明,旅行
保险等。注意复印件和Email打印件可能不被接受。
申请方式
准备好文件后,你可以亲自前往领使馆签证处申请。注意根据你居住的地区,你可能需要到特定的领事馆申请。有些国家接受邮件申请,你可以将你的申请材料寄往领事馆。
|